2020年12月11日 星期五

自我的準則

 人與人之間的相處有很多眉角,終其一生可能都無法好好掌握其間的度。「嚴以律己、寬以待人。」是終極展望,但真正能夠做到的人少之又少。



當問題發生在自己身上的時候,總會習於幫自己尋找各種理由、藉口,甚至以情緒化的表現、身體狀態不佳等等,來形成一道道自我保護的城牆,美其名為「自尊」。
當不被他人接受或理解時,又能夠尋覓更多的「你不是我你終究不理解我」、「你不夠愛我不能感同身受」、「你不會設身處地的替他人著想,你不夠體貼」等等等等不知是替自己開脫的藉口、還是撥轉事件癥結的槍口。
多數人都會識時務的閉嘴,抑或引發一場大戰最終以對方不夠理解自己為終,不知何時才能醒悟,「設身處地」這種情操不單單只是用來要求別人,也是自我行為準則的一個目標。

其實我常常做不到,對於明明已經沒有客人,做杯咖啡還能夠做錯或是做個三到五分鐘表示憤怒,甚至想要客訴。
但當我自己處理完前臺業務對於在前面晃悠的來賓,也感覺憤怒,幾乎要拿起電話叫保全來「鞭數十、驅之別院。」
還有許多自稱「刀子嘴、豆腐心」的人,刀子嘴是對別人、豆腐心是他自己,戳別人的時候刀子嘴,別人戳你的時候豆腐心,至少目前為止遇到的都是這樣的。說別人的時候辭嚴義正,他們總是這麼說的:「我心直口快,我這個人都這樣,沒有掩飾、有什麼說什麼!」我卻覺得,這就是沒有人品修養的表現,真正能夠接受別人諫言的人,總是能夠將心比心的、慈溫色婉的與別人講,而不是疾聲勵色的去指責別人。
最後,落得沒人想跟你說話、同你相處,再來說人心險惡。其實險惡的不是人心,而是你傷害別人之後,所揣測別人的疑心。

「人非聖賢,孰能無過」、「未有學養子而後嫁者也」雖然我為這些過錯、為了我所未知的事情而道歉、甚至接受莫須有的罪名及責難,甚至以「未來你可能會」、「你曾經這樣」而未卜先知的懲罰,無論你未來會不會做,也無法辯解,那會兒犯錯的我,才幾歲歲的娃娃。

長大學會體諒別人,卻鮮少被體諒。因為先知者該然的寂寞,一切都得自己承擔。
但如果有選擇任性的機會,我仍然會依照自我的準則做好身而為人,該有的規範。

我努力學習,不因為我做到而要求誰也做到。
我努力克服,不因為誰沒做到而不去達成應該完成的目標。

要求自己、做自己行為的主人,此為自我的準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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